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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無我,最常看到的解釋就是:一切事物皆無其主体性(性空)


但是這種解釋如果放在三法印上,則和「諸行無常」幾乎是同一義,這樣,在精密審思的佛法中,豈不是多此一舉?


可能為了和「諸行無常」有所區別,所以又有人給「諸法無我」這樣的解釋: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無有我的實体。(這樣好像涵蓋了「諸法」和「無我」的語意?)


但是,這個解釋,說真的有點含糊,他即把這個「無我」當做「諸法無主体性」來解,同時也在有意無意之中有了「覺知的」那個「無我」的解釋,於是在語意上就很拗口了。遊子無法確知,這個「無我」的解釋到底是指「法無主体性」還是指「這個我是覺知上的無我」。如果是第一種解釋,那麼就和上面的語意是一樣了,它無法和「諸行無常」做一個很明確的分別。若是單指「覺知上」的「無我」,卻又無法精確解釋「諸法」與「無我」的關係。傷腦筋捏!


雖然如此,能用偏向有關覺知的「無我」來解釋「諸法無我」,是遊子比較能認同的,因為至少這樣有提到「無我」的重要性,雖然不是很周延,但遊子還可以腦筋急轉彎的接受。嘻,一個人要成佛,和這個怎樣的「我」有絕對的關係呢!


所以這種「性空」的解釋,我們要有辦法把「無我」和「諸法」的真正『作用』連在一起才可以,這樣才不會拗口的不知所云!


 


其實,「諸行無常」指的就是「虛幻」,「寂靜涅槃」指就是「實相」。


要把這看似衝突的兩個「印」融合在一起,就是要靠「諸法無我」才有辦法。


遊子的上一篇文章說過,三法印的每一個印都是可洞視的,可印証的,可到達的。這才是印。


但是,如果把三法印分別來說,我們可以這麼理解:「諸行無常」的重點是偏向洞視的。「諸法無我」的重點是偏向印証的。「寂靜涅槃」的重點是偏向到達的。


要這樣,這三法印才有他們一貫的相關性,也就是上一篇文章所說的:三法印 本來就是修學佛法 一套很完整的進階次第。


這個進階次第,「諸法無我」就是相當重要的一個「印」了,如果沒有這個印,那麼「諸行無常」和「寂靜涅槃」的那種虛幻與實相的『衝突』就沒有橋樑可以統合起來。


也就是說,「諸法無我」一定有「統合」的這個功用!否則就失去了它這個印的意義。 (也是說,如果把「諸法無我」只解釋成「一切事物皆無其主体性」,這樣是不夠的。)


 


所以,繞過別人那種「無主体性」或「無我」的那種解釋,遊子選用另一個簡單而明瞭的說法。對不起了,遊子對佛學完全不懂,所以以下所說完全是個人的看法,還請不同意的人海涵!


如果我們把「諸法無我」的「我」字,當做是「寂靜涅槃」裡所說「常樂我淨」的「我」字,那麼「諸法無我」將會是另一個嶄新的語意:


此時:


「無」字,就不是「無我」的「無」字,而是「沒有糾葛」的意思。


「諸法」,當然就是指第一個法印裡「諸行」的法囉!


整句合起來的意思就是:「諸法」(第一印)和「我」(第三印)不要有糾葛。說白一點就是:「我」和「諸法」「沒來也沒去」。


註:這個諸法就是指諸行無常,這個「我」就是指「寂靜涅槃」。兩者之間要用『無』去起作用。也就是要用『沒來沒去』的功夫去印証。


只是…


這個「我」字,對只知道「無我」的人來說,可能沒辦法接受吧?


但是,無妨的!


如果用「無我」來解釋,那「諸法無我」就變成了:要用「無我」來和「諸法」起作用囉!


這個意思還是一樣的。


只是,這個「無我」有點傷腦筋就是了。因為「無我」的語意層次面太廣泛了,遊子敢說,很多佛教學者對這個「無我」還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呢!當然,也有某些人對「無我」有太自信的解釋,以致於對常樂我淨的「我」不太敢接受!


 


不管如何,『諸法和「我」不要有糾葛』和『要用「無我」來和「諸法」起作用』。在遊子的腦袋瓜子裡,其語意都是一樣的。


「不要糾葛」或「用無我來起作用」,這都是在洞視「諸行無常」之後所必須進一步加強的功夫,同時也是印証「寂靜涅槃」之前的一種必然過程!


所以,「諸法無我」就是「諸行無常」和「寂靜涅槃」(也就是「洞視虛幻」和「親証實相」)兩者之間很重要的關鍵點了,這種無可取代的關鍵,才是真正所謂「印」的意思吧?


 


遊子不是很聰明,所以就是要用這種看法來解釋「諸法無我」才不會腦麻。也唯有這樣,遊子才有辦法看懂三法印的語意呢!


三法印就是有它們各自的功能與作用,同時又有彼此相關的一貫性質,這才是三法印的精妙吧?懂得這個精妙才有辦法把三法印統合成為一實相印吧?


 


註:三法印簡稱:無常、無我、寂滅。「無我」指的就是「諸法無我」,但是為什麼很多人會把三法印裡的「無我」解釋成「一切事物皆無其主体性」?這是很奇怪的事啊!其重點不就是在「無我」嗎? 「無我」的作用就是要把「無常」和「寂滅」統合起來啊!怎麼大家都把這麼重要的「無我」的『作用』給忽略了呢?


本文重點:「諸法無我」在「印」裡面不能解釋成:諸法裡沒有那個我。而要這樣理解才可以:就是要用「無我」去和「諸法」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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