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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anabhila^pya,藏brjod-du-med-pa)
  又稱不可言說,或單稱不說。謂真理可證知,然不可以言說詮示。《大品般若經》卷十七〈深奧品〉與《大方等大集經》卷十八〈虛空藏菩薩品〉均謂第一義畢竟空,故不可以言說詮釋。《中論》卷四〈觀四諦品〉雲(大正30·33a)︰『第一義皆因言說,言說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說。若不得第一義,雲何得至涅盤,是故諸法雖無生而有二諦。』
  吉藏《大乘玄論》卷一更分別此義,謂一般多謂世諦可說,真諦不可說,然世諦與真諦皆非定性,故諸經論作真說、世不說等諸種分別。
  《大般涅盤經》卷二十一則剖析諸法之生與不生,雲(大正12·490b)︰『不生生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智顗《四念處》卷一、《維摩經玄疏》卷五等則以其中之生生不可說配釋藏教,生不生亦不可說配釋通教,不生生不可說配釋別教,不生不生亦不可說配釋圓教諦理,並謂前二者為界內事理,後二者為界外事理。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十六謂不可說總有四種之別,即︰
  (1)無故不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異不異。
  (2)甚深故不可說︰謂離言法性,不可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
  (3)能引無義故不可說︰謂若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諸佛世尊雖說不說。
  (4)法相法爾之所安立故不可說︰所謂真如於諸行等,不可宣說異不異性。
  《異部宗輪論》、《大智度論》卷一等謂犢子部將一切法分為五法藏,立『非即非離蘊補特伽羅』,攝之於第五不可說藏。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一等依據《十地經論》卷二所說因分果分之文,而謂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即緣起因分為普賢境界,因人所知所了分齊故可說;性海果分為十佛自內證境界,唯與證相應,遠離說與見,故不可說。

  《維摩詰經》〈入不二法門品〉中,維摩詰以『默然無言』詮示『入不二法門』之境界,亦為真實理境不可說之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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