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無生門」的破除法執,再引用《大般涅槃經》的六句,來證明「無生門」破法遍的意義。所謂六句是:不生生亦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用前面四句,來破除思議惑;用後面兩句,破除不可思議惑。
可以思惟論議的煩惱惑雖然很多,但不出三界內外。三界外的煩惱,理體是不生(不再來三界生死輪迴故),但潛藏的微細煩惱是有的,故說「不生生」。三界內的煩惱,是屬於枝末煩惱,已在三界內的生死煩惱上,再生煩惱,故說是「生生」(如:凡夫已由無明、行的造業,來三界內輪迴,現生又因愛、取、有的執取,再造來生輪迴的惡業,是名生生。)。
而教化眾生中,菩薩從無生中,來生人間度化眾生,不但不能有度化眾生的優越感,更不能有眾生可度的心,能所雙忘,所以,菩薩的「不生生」不可說,連眾生不斷輪迴的「生生」亦不可說。
另外,在三界內斷除分段生死,不再來人間輪迴,是名「生不生」。在三界外,不但斷除界內的分段生死,同時,也斷除三界外的變易生死,是名「不生不生」。
假使要破除不可思議的煩惱惑,是專指無明惑來說的。因為無明,故有生相的產生;因為有生相,所以是無明。無明不可得,生相亦不可得,故說「生不可說」。要破除不可思議的煩惱,只能從圓教的立場來解釋。於圓教的教理上,眾生即是佛、佛即是眾生(佛性相等故),無所謂的開始、終了,也沒有因與果的前後關係;故說「不生不可得」。
以上,是針對《涅槃經》的六句義,說明在「無生門」中,破除眾生對法的執著的六種內容。智顗大師針對此六句義的不可說,也有他的看法:
一、不生生不可說:不生,指法性;生,是無明。二乘人斷除見思惑,證得無生,是名「不生」;雖不再人間生死輪迴,卻能入於法性中,是為生。而眾生生死輪迴的「生」,是因為「顛倒」,若能知道「顛倒」也是無有自性空,當下就不顛倒了,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二、生生不可說:生命相續不斷在六道中的輪轉,是名「生生」,何時出離?何時輪迴到那一道?其因緣不可思議,故說「生生不可說」。
智顗大師舉佛陀從實相的無生中,出生到人間,示現八相成道,是有漏的煩惱法,是名「生生」。在生滅流轉的人間,可以透過修道因緣,即空觀、假觀、中道觀的修持,而證入實相;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三、生不生不可說:從生滅流轉中(生),因修道而證入無生(不生),其因緣是不可思議的,故說「生不生不可說」。
智顗大師從修道角度來解釋:「生」,指諸法不生,因為世俗諦的有為、有漏法已滅,故般若智慧生。而此「般若」不是從四種偏執而生(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是因緣無自性生,故說「不生」。此般若的無生智慧,何時獲得?其因緣不可思議,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四、不生不生不可說:因修道故,證入諸法本具的法性,是名「不生不生」。
從修道的立場來說,這是極為殊勝的果德。在三界內,斷盡煩惱,證入無生,是「不生」義;在三界外,斷盡塵沙惑、無明惑,亦是「不生」。所以,「不生不生」是果位的極致;又因在修道斷惑上,其因緣是不可思議的,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不可說。
而「生」,單指生命存在的現象;「不生」證入無生的境界。不再此贅述。以上,引《涅槃經》六句義,皆言「不可說」,來彰顯無生門,「破法遍」的意涵。
註:
四不生:乃龍樹於中觀論中所立四種不生之句,以彰顯「諸法無生」之義。即:一、不自生,謂一切萬法不以自己為因而生。二、不他生,謂一切萬法不以他因而生。三、不共生,謂一切萬法不以自他為共因而生。四、不無因生,謂一切萬法不以無因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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