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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百丈大師那個時代,大師常常講經說法,聽眾裡面有個老人常常來聽,彼此都很熟悉;常常來聽經的聽眾,大家對他也很尊敬。

百丈大師知道這人,他不是人,狐仙,他是個狐狸,老狐狸,他有能力變化成人的形狀,變化成一個老人,天天來聽經。

有一天,這老人向百丈大師請教,他說,在五百世之前,他是個法師,有人向他提出一個問題,「大修行人還落不落因果?」

他的回答是「不落因果」,大修行人不落因果。就這麼一句話,他墮落在畜生身五百世。

他修成人身,但是現在沒有辦法解脫,想求百丈大師幫助他,指示他一條明路,脫離畜生身。

百丈大師很慈悲,他說:行,明天我上堂講經說法,你來,你當眾把這問題提出來,過去人家怎麼問你的,你提出來問我。

到第二天,他來了,上堂,當眾提出這麼一句話,「大修行人還落不落因果?」他就是這一句話說錯了。

這一句話說錯,誤導了別人,你要受因果報應,所謂「錯下一個字轉語,墮五百世野狐身」,就是這公案。

百丈大師把它修正,改一個字,他當年答覆人說「不落因果」,百丈大師改一個字,「不昧因果」,他恍然大悟。

到第二天,百丈大師把這事情向大眾宣布,昨天來問的這老人,常常聽經的,他是個老狐狸,住在後山,現在已經死了,他解脫了,脫離畜生道。

他說:我們大家帶著鋤頭畚箕,我們到後山去看,去安排他的後事。

到後山果然看到有一個老狐狸死在那邊,百丈大師說就是他,把他按照出家人的禮節埋葬,給他誦經超度,埋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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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不昧因果」和「不落因果」有何
不同?


答:


【摘要】


1. 不落因果:解脫者不落因果法(有為法)


2. 不昧因果:了解因果法生滅而無生滅


【內容】


其實「不落因果」也不能說它絕對錯誤。只是因為眾生聽到這句話會引起他的誤解,使他否定因果法,落入斷見,認為沒有因也沒有果。這是講這句話或回答這句話的危險性。


  不昧因果這句話為什麼正確呢?因為它沒有否定因果,而且你確實的知道因果。一個確實真正知道因果法的人,他才有辦法超出因果。因為說起來,因果法是「有為法」。「有為」的意思就是「因緣所生」之意。所以,「不落有為法」,本來是沒有錯的,不落有為法的人,講起來是解脫之人。這種人是出三界的人,因為因果法其實都是在三界裡面,都是有為法。不過,因為有的人聽到這句話會將它誤解成沒有因果法。


  所以,用「不昧因果法」這個詞有一個好處,第一、了解有為法是生滅的,不昧因果的人,他了解有為法是生滅的因果法。了解它是因緣生、因緣滅。既然是因緣生,有沒有生?譬如我拍手,
「啪!」,這個聲音是因緣生,它是兩隻手加上我拍的力量而產生的。這個聲音真的有生嗎?真的有一個聲音生出來嗎?這個聲音「自己的東西」在哪裡?因為有「生」,一定要有自己的東西。那麼,哪一個是聲音自己的東西?是左手、右手?還是空氣?都不是。既然聲音都沒有它自己的東西,它哪裡有生?


  一樣的,滅了,滅到哪裡去?它有它自己的東西才能講滅,根本沒有生怎麼能叫做滅?它跑到什麼地方去了呢?真正知道因緣生滅的人,才知道不生不滅。


  所以不昧因果,才比較不會落入斷滅,因為他同時了解生滅,又可以同時了解不生不滅。因此了解生滅的人,他不會落入斷滅法;了解不生不滅的人,他也不會落入常恆法。所以講「不昧因果法」,有這個好處。如果是講「不落因果法」,常常因為光講一邊,容易引起人誤解,可是並不是說它絕對錯誤,看是誰在聽、看是誰在會。


(聖嚴法師講於法鼓山護法會會員參訪「如何在繁忙的生活中作得力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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