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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因緣門第一

  【說曰。今當略解摩訶衍義。】


  龍樹菩薩造中論,逕談「八不」,何故今論先明因緣呢?逕論八不,是直顯中


道第一義諦。本論先說因緣,是曲顯真空實相之理。中論是於第一義諦發揮,而本


論是於世俗諦發揮。次第雖異,然理極無二。明此真俗二諦,可生權實二智。而真


俗、權實,根本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吾人於此,宜明其底蘊,不應執著,若有絲


毫執著,即非無上正覺。故真者俗之真,實者權之實。俗者真之俗,權者實之權。


理應曰「真俗、俗真,權實、實權」。故中論門論,次第雖異,理極無二也。


  真俗者諦理也,權實者智用也。若明二諦之理,則生二智之用。菩薩以二智之


用,廣修十度萬行,可成無上佛果。菩薩修十度萬行,雖用權智而不失實智,是上


求佛道也,造乎大智也。雖得實智而不廢權智,是下化眾生也,行乎大悲也。如是


以悲導智,則權智不可思議。以智導悲,則實智不可思議。權智不可思議,可成具


足之福。實智不可思議,可成具足之慧。福慧兩足,究竟為佛。故中門二論所申,


皆成佛之道也。是知首說因緣者,是明因緣乃眾聖成就之根本也。良以因緣性空,


即是二諦。悟達二諦,能生二智。二智成就,能至佛果。


  因緣生法,即是假有,假有之法,必無自性。大智度論云,「若法因緣生,是


法性實空,若此法不空,不從因緣有。」門論欲明空理,故先說因緣。然質實而論


,因緣者即空即假即中。所以因緣者,明第一義真空也。是三乘聖者,乃至諸佛,


修行所必由也。故中論標明曰「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


義。」因緣生法,凡夫迷惑執為實有,故落六道。空者是二乘偏空境界。亦名為假


名,是菩薩出空入假。亦名中道義,是究竟佛果也。故知因緣生法,是三乘聖者乃


至於佛,修行必由之路也。


  所以因緣統盡萬法,是造乎極果之理路。眾生若迷於因緣,便於一切法皆迷。


若悟於因緣,便於一切法皆悟。是故門論首說因緣。


  今已明「因緣」,回頭再解釋「觀」。


  觀由一心而起,一心具有二用,即一心不變,以性空故。一心隨緣,以心具隨


緣用故。


  一心不變,故三世湛寂,此謂之豎窮。心能隨緣,故十方遍滿,此謂之橫遍。


豎窮者曰寂,橫遍者曰照。其實照以寂故照,寂以照故寂,非寂則不能照,非照亦


不能寂。故曰常寂而照,常照而寂,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於果證則謂之寂也照也,於行修則曰止也觀也。故所謂觀者,是清淨心之大用


也。絕非取相之想,心若取相,只是妄想,非是觀照。以不取相之心觀於因緣,始


能見二諦,生二智,成就無上菩提。


  「門」如前釋。此為十二門之初,故曰第一。「龍樹菩薩」及「鳩摩羅什」,


已於前釋,不再重複。


  「說曰」,龍樹菩薩欲明其論,故直言說曰。今當略解摩訶衍義,摩訶衍是所


解之境。摩訶譯為「大」,衍譯為「乘」,故摩訶衍譯為大乘。大乘者第一義空也


,第一義空能出一切乘,故曰大乘。又,行人乘之可至佛地,不似聲聞緣覺乘,僅


至小果,故曰大乘。


  光讚經云「衍與空等,譬如虛空,不可計知東南西北四隅上下,無遠無近,無


有邊際……。」又曰「摩訶衍者,不得過去,不得當來,不得現在,三世平等……


一切法皆從摩訶衍出。」


  所謂「略解」者,如此大乘,唯佛究極,餘人所不及也。故龍樹只堪略說,未


能廣說也。此亦龍樹菩薩之謙德也。


  再者有曰中論及十二門論,皆從無畏論略出。有云自無畏論十萬偈略出中論五


百偈,自中論略出十二門論二十六偈。故龍樹於此謂略解。此是就事而言,謂之略


解。摩訶衍義,乃佛所宣,故稱之為解,解佛所說也。


  摩訶衍「義」,義是道理,是事之所以。故事之所以,稱之為義。


  【問曰。解摩訶衍者。有何義利。答曰。摩訶衍者。是十方三世諸佛甚深


   法藏。為大功德利根者說。末世眾生薄福鈍根。雖尋經文不能通達。我


   愍此等欲令開悟。又欲光闡如來無上大法。是故略解摩訶衍義。】


  問曰,解摩訶衍者,有何義利?意思是說,佛說摩訶衍,已經利益眾生。何用


造論解釋摩訶衍呢?今造論解釋摩訶衍,為何所利益呢?


  三世諸佛利益眾生之本懷,唯在宣揚大乘。何以故?諸佛皆為一大事因緣出現


於世,為度一切眾生皆成佛也。不為度眾生至小乘果,故諸佛究竟本懷,唯在宣說


摩訶衍。


  答曰,摩訶衍者,是十方三世諸佛甚深法藏。大乘者,是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


佛的甚深法藏。過去諸佛已以摩訶衍利益眾生,現在諸佛皆以摩訶衍利益眾生,未


來諸佛亦必以摩訶衍利益眾生。


  所謂法者,言此摩訶衍,可為世間六道,出世間三乘,出離之軌則也。所謂藏


者,謂摩訶衍圓攝一切功德也。行者秉此摩訶衍,可以過非永盡,智德悉圓也。


  甚深法藏,所謂「甚深」者,言依摩訶衍,可造無上極果也。


  為大功德利根者說。久發無上菩提心故曰「大」,久修菩提行故曰功德。菩提


行者,六波羅蜜也。般若一度為功,前五度為德。趨向無上大菩提曰大,故曰大功


德利根者。


  於六度中,久久修行,功德厚積,善根深植,故曰利根者。佛說摩訶衍,為益


上智利根之人。薄福鈍根之人不解,我為益鈍根之人,故造此論,解摩訶衍也。


  末法眾生薄福鈍根。世尊滅後初五百年解脫堅固,第二五百年禪定堅固,此一


千年曰正法時期。第三五百年論議堅固,第四五百年塔像堅固,此一千年曰像法時


期。第五五百年以後為末法時期。


  然此處所謂末法者,非是第五五百年以後之末法也。據傳說龍樹菩薩約於佛滅


後七百餘年間出現南天竺。所謂末法者,似指當時而言。末法者言佛正法衰微也。


龍樹時代,適值大乘佛法衰微,外道猖獗,小乘分幟,故云正法末季。


  當時雖有小乘,然乏六度大乘之行。不修五度,無以植福。不修般若,無以增


慧。故末世眾生薄福鈍根。


  龍樹菩薩,於彼龍宮深入無生。菩薩既入無生忍以後,唯一大願是成就眾生淨


佛國土。所謂淨佛國土者,乃菩薩自無粗業,并化眾生令無粗業也。是以菩薩自利


利他,上弘佛道下化眾生。龍樹為是之故,造十二門論,解摩訶衍。因為末世眾生


薄福鈍根,縱觀經文,有目如盲也。此是龍樹明造論之義利。


  又欲光闡如來無上大法。上來已明利益眾生,今明上弘佛道也。菩薩上弘佛道


,即上報佛恩也,護持正法也。而護持正法,即上報佛恩。是故略解摩訶衍義。 


  或者有人會問,龍樹菩薩以十二門論入於空義,而空義者不可說。既不可說,


云何護持正法?當知菩薩於不可說法,說不斷絕,即名護持正法也。


  【問曰。摩訶衍無量無邊不可稱數。直是佛語尚不可盡。況復解釋演散其


   義。答曰以是義故。我初言略解。】


  問曰,摩訶衍者無量無邊不可稱數,直是佛語尚不可盡,何況解釋演散其義呢


?當知摩訶衍義即畢竟空,而畢竟空即無量。因為既曰畢竟空,則是一切法皆空。


既是一切法皆空,則知空即一切法。故佛演摩訶衍義,於無量說空,於空說無量。


  以如是故,乃知諸法即空,空即諸法。空於諸法,諸法於空,平等平等。是中


無相無名亦無有見,說空說有,皆眾生情見,非摩訶衍義。若捨諸見,則不見有不


見空,是名隨順摩訶衍義。若捨諸見,則畢竟空不礙諸法,諸法不礙畢竟空矣。


  今問者於無量邊發問,謂佛語尚是無量,何況解釋演散其義呢?答曰,正因為


摩訶衍無量無邊不可稱數,所以起初我便說「略解」。   


  略解其義者,是於無量中,執其玄要而御其繁也。萬法繁興而其性空寂,性空


寂而萬法繁興。故執要御繁,則在於空明無量也。故龍樹依佛語中,略以十二事明


之。此十二事在明於空義,以空義略解無盡佛語。


  【問曰。何故名為摩訶衍。答曰。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


   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


   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


   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


   。故名為大。又如般若經中。佛自說摩訶衍義無量無邊。以是因緣故名


   為大。大分深義所謂空也。若能通達是義。即通達大乘。具足六波羅蜜


   無所障礙。是故我今但解釋空。解釋空者。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


  以下龍樹自釋摩訶衍義,以明所略解之境。略解摩訶衍,即略解大乘,故下文


解釋大乘。先釋「大乘」,次以六番解釋「大」義。最後明大分深義者,真空也。


  問曰,何故名為摩訶衍?龍樹菩薩以大乘作答。答曰,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


,故名大乘。簡非二乘之小,故名大乘。觀此對小言大,似是相待大。其實不然,


何以故?因為絕待相待,皆眾生之見。若離乎見,則不見相待亦不見絕待。於是相


待不礙絕待,絕待不礙相待。一切無礙,正是畢竟空義。


  我們已經知道,空即無量,無量即空。約空言則是絕待,約無量言便有相待。


空即無量是不二二,不二二則絕待不礙相待。無量即空是二不二,二不二則相待不


礙絕待。  


  空是法性,無量是因緣。今龍樹菩薩從觀因緣門論起,故借二乘明於大乘。法


爾如是,平等如如,我人萬勿生見自成障礙也。


  總明大乘以後,六番解說「大」義。


  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此是借乘明大,乘有運載義,聲聞緣覺之乘


,僅至有餘涅槃,故名曰小。今此大乘,可至佛地無上菩提究竟涅槃,故名曰大。


此是因於所言「大乘」,借乘以明大也。


  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此是約果人以明其大。諸佛大人,是果人也,


果人所乘故名為大。       


  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此是就摩訶衍力用為言。眾生大


苦者,二死也。所謂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大利益事者,摩訶衍能令眾生,空二


我,除二障,成就二種利益。二種利益者,成就無上菩提究竟涅槃也,故曰大利益


事。以是之故,名之為大。


  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


觀音勢至文殊彌勒,皆是因地之人,故此是就因人以明大。是諸大士等,皆於因地


乘是大乘上求佛果也。


  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空即無量,能盡諸法相邊底。無量


即空,能盡諸法性邊底。如是攝法周遍,故曰盡一切諸法邊底。以周遍無礙,攝法


盡故,故名為大。


  又如般若經中,佛自說摩訶衍義,無量無邊,以是因緣,故名為大。最後引經


為證,以佛自說,而解釋大。


  大分深義所謂空也。分是非全義,大分者是分別說也。若約無量即空,二而不


二言,是體大也。若約空即無量,不二而二言,則名大分。法雖無量,然悉歸畢竟


空,故曰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若能通達是義,即通達大乘,具足六波羅蜜,無所障礙。若能通達一切法悉歸


畢竟空義,即是通達大乘了。具足六波羅蜜,是雖起六度萬行,而悉歸畢竟空,故


雖有所行而無有障礙。空中無有諸法,焉有障礙?此即龍樹菩薩所明之空義也。


  云何以空具足六波羅蜜呢?行六度不取於相,則是空義。若能不取相布施、持


戒、忍辱、精進、禪定、修智慧,便是空義,便是無礙義。


  是故我今但解釋空,解釋空者,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觀此一段文所述,重點


落於「空」上。此即龍樹所宗也。以下以十二事明於空宗,為令眾生悟入也。首以


因緣無性釋此空義。


  【初是因緣門所謂


   眾緣所生法  是即無自性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初是因緣門。以因緣無性,明畢竟空也。畢竟空者,空生死涅槃二見也。不見


生死,不見涅槃,不見非生死,不見非涅槃。遣一切見清淨,名曰畢竟空,是龍樹


所宗。


  十二門論,旨在明無生忍,自無生忍明畢竟空義。龍樹菩薩於龍宮中深入無生


,入無生者,言思俱絕,心行皆滅;諸法平等如如無有分別。以無分別故,所以法


性空寂。以法性空寂,故法相假起如幻。假起如幻者,良以眾緣所生也。眾緣生故


,所以法無自性。以無性故,所以緣生無生,無性為性。


  如是諸法緣生,非有而有,有而非有,故曰妙有。緣生必無自性,法無自性,


其法實空。空借緣現,故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故曰真空。空故常寂,現故常照。


寂是心體,照是心用,用必依體,體自具用。故常寂始能常照,常照始能常寂,寂


照不二。行人欲覺此法,於二六時中,須是照而常寂,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則三


世清淨,寂而常照,則十方清淨。清淨故無生,清淨故曰畢竟空。如是法門,是般


若真宗,菩提要義,成佛大道。


  或者有人懷疑,若一切法悉空,豈非無有因果了嗎?不然,正以法性空故,始


因果不失也。


  若善法定有,當是行善時而定有的善法不增,行惡時定有的善法亦不損減。若


如是則行善行惡,既不能作因,復不能受果。若惡法定有,必是行惡時則定有之惡


法不增,行善時定有之惡法亦不損減。若法定有,眾生不能成佛,無有轉凡成聖,


無有轉識成智。既生者不應有滅,未生者不應更生。福慧知識不應增長,曾歷境不


應遺忘。是知若法定有,則無因果。


  今諸法性空,假眾緣而起。遇善因緣,乃生善果報。遇惡因緣,乃生惡果報。


雖生善惡果報,而法本無性。正以無性,方借因緣而起。因緣起善惡,而無性等同


虛空不受於善惡。若受於善惡,即是有法。既法是有,當無因果轉易。是以無性如


虛空,能現種種法,種種因緣生,不失於無性。


  無性之有,謂之妙有。無性之空,謂之真空。真空不異妙有,妙有不異真空。


真空即是妙有,妙有即是真空。真空即是妙有,故空不可得。妙有即是真空,故有


不可得。不可得亦復不可得,翻然妙有即是真空,真空即是妙有。


  妙有不有,不有而有。真空非空,非空而空。易言之,妙相無相,無相而相。


妙空非空,非空而空。非空而空者,即相而無相也。如是無相而相,相而無相,謂


之實相。實相即般若,實相即中道,實相即菩提,實相即涅槃,實相即法界。此實


相能導般若慧,成就萬善之行,以無所得為方便,究竟無上佛道。  


  故眾生若明諸法緣生,則知諸法無性。知諸法無性,則知諸法實空。知諸法空


性,是名了達菩提。所以從因緣門,開十二門之通途。從此通途,可令眾生悟達實


相,究竟菩提。此即初門即說因緣之所以也。故偈云「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


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


  此一偈總破內道外道。因為一切外道,皆執因緣為自性,而佛法明自性是因緣


。今上半偈在明自性是因緣,因緣無自性。故上半偈總破外道,為使外道明因緣生


法無性也。


  下半偈破內學人,內學人不執於「有」,即執於「無」。執有者如薩婆多,如


云三世一切有。木中有火性,假緣成火事。二種攝一切法,謂名及色。法生住滅是


有為相等。總之執有執無,皆是我見。若離我見,便不見有亦不見無了。龍樹菩薩


為破內學人之執見,故造諸論。是以佛記說「南天大國中,有大德比丘,號龍樹菩


薩,能破有無見,往生安養國。」


  龍樹菩薩所明者,畢竟空也。畢竟空中,有不可得,無亦不可得,不可得亦不


可得。


  以下將長行釋偈頌。經中多是以偈重頌長行,而論中則是以長行釋偈頌之義。


  【眾緣所生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眾緣亦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外


   因緣者。如泥團轉繩陶師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縷繩機杼織師等和合故


   有疊生。又如治地築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鑽搖人


   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種子地水火風虛空時節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當


   知外緣等法皆亦如是。】


  眾緣所生法者,果法也。此果法既由眾緣所生,故無自性。既無自性,故果法


空。而眾「緣」者,當然亦是果法,故眾緣亦空。不過今以果例緣,既知果空,當


知因緣亦空矣。


  然因緣即空,空即因緣。以空即因緣故,所以能幻起諸法。雖然諸法幻有,卻


不失其無性也。


  眾緣所生之果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而生果法之眾「緣」,亦有二種,


一者內,二者外。緣法與果法,歸納起來,不出內、外二種。然而內外諸法,皆從


緣生,故知內外諸法,皆無自性。內法無性,是自無性。外法無性,是他無性。自


無性則不自生,他無性則不他生。故文中先明眾緣生法,而後以無自性,無他性,


無共性破之。以下舉喻明之,先破外緣,次破內緣。破外緣者約「相」破之,破內


緣者,約「性」破之。相顯易見,故先舉喻破之。性隱難明,故次舉喻破之。而舉


喻所明者,一皆明於眾緣所生法無有自性也。


  如泥團轉繩陶師等和合,故有瓶生。泥團轉繩陶師等,用明眾緣法。故有瓶生


,瓶者用明果法。此即用明第一句偈「眾緣所生法」也。泥團是成瓶的原料,轉繩


是成瓶的工具,陶師是成瓶的人工技術。有這些原料、工具、人工技術,方有瓶果


法之產生。


  又如縷繩機杼織師等和合,故有疊生。此第二例,仍是用以喻明第一句偈。縷


繩機杼織師等是眾緣法,疊是所生之果法。縷繩即縷線也,是成疊的原料。機是織


布之機,杼是穿織緯線的工具。織師是成疊的人工與技術。疊亦作疉,細毛布也。


有如是原料、工具、人工等眾緣,乃產生疊之果法。


  又如治地築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此第三例,依然用喻「眾緣所


生法」。治地築基是基礎,梁椽泥草等是材料,加上人功等和合,是「眾緣」。故


有舍生,舍是所生之果法。如是眾緣和合,乃有法生。   


  又如酪器鑽搖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仍是明眾緣所生法者。酪中出酥,故酪


、器鑽搖人功等眾緣和合,乃有酥之果法生。


  又如種子地水火風虛空時節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種子是因,地水火風虛空


時節人功等是緣。所謂火者,溫度也。所謂風者,空氣也。虛空者空間,時節者時


間。加上人功,如是等眾緣和合,乃生芽之果法。 


  今略舉瓶、疊、舍、酥、芽等五法,以喻明眾緣所生法。其餘果法無量,準例


可知。


  當知外緣等法,皆亦如是。用此五法,以例其餘外緣等法。總之,無論果法緣


法,凡所諸法,無非眾緣所生。今已說明一切外緣等法,皆是眾緣所生。以下說明


內緣諸法,亦是眾緣所生。所以列出內外二種者,旨在說明眾緣所生法一句偈也。


  【內因緣者。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後生


   。】


  內因緣者,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後生。今以


十二因緣說明內緣亦眾緣生法。前明外緣時,借境以明。今說內緣,將心以明。 


  既然一切法畢竟空,何有內外,心境呢?當知一切法畢竟空者,非是無內外心


境也。而是說內外心境,皆眾緣生,以眾緣生故畢竟空也。故龍樹非破一切法也,


乃破一切見也。


  此十二因緣,各各先因而後生。無明生行,行生識,識生名色,名色生六入,


六入生觸,觸生受,受生愛,愛生取,取生有,有生生,生生老死。然則自無明以


至老死,皆眾緣所生。是知內因緣者,亦是眾緣所生。以上說明內外因緣,悉皆眾


緣所生法。故論文云,如是內外諸法,皆從眾緣生。行文至此,釋「眾緣所生法」


竟。


  【如是內外諸法。皆從眾緣生。從眾緣生故。即非是無性耶。若法自性無


   他性亦無。自他亦無。何以故。因他性故無自性。若謂以他性故有者。


   則牛以馬性有。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餘皆應爾。而


   實不然。若謂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


   蒲故有席者。則蒲席一體。不名為他。若謂蒲於席為他者。不得言以蒲


   故有席。又蒲亦無自性。何以故。蒲亦從眾緣出。故無自性。無自性故 


   。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應以蒲為體。餘瓶酥等外因緣生法。


   皆亦如是不可得。】


  以下即解釋第二句偈,「是即無自性」。外道皆以因緣有自性。內道人亦執有


自性,如犢子云,非即陰界入有人,亦非離陰界入有人。陰界入和合施設乃有人。


此即執著眾緣所生法有自性也。再如薩婆多亦說一切法有性。總之小乘人執著言教


,多落有法。大智度論云,五百部聞般若畢竟空義,如刀傷心。   


  今龍樹菩薩,說明眾緣和合之法,是即無有自性,若無自性,即無此法,故云


畢竟空也。意在顯正,而顯正即是破邪也。


  從眾緣生故,即非是無性耶?此是問意,意即既然是從眾緣所生的法,豈不是


無自性嗎?


  若法自性無,他性亦無,自他亦無。直顯是即無自性義。自性無者,內緣無性


也。他性無者,外緣無性也。自他亦無者,和合無性也。外人聞無自性,於是計有


他性,於是龍樹菩薩,引申其義而破之。文中只釋自他性無,不釋和合共性,以自


他若破,和合不立故。


  何以故?因他性故無自性。直捷說明,若法因他性而有,已經說明法無自性了


。意思是說,若法自性有,必不待他,易言之不必待眾緣也。如果說他性是實有,


一切法待他而有,便是法無自性了。自性若無,他性便亦無,為甚麼呢?因為他對


自時方有他,若無有自,當亦無他。若無有自他,當然不會有自他共了。


  以下舉例說明若法以他性而有者,是不合事實的。


  若謂以他性故有者,則牛以馬性有,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


餘皆應爾。此為隨順其情見而縱破。假使法以他性而有,則牛不以牛性有,而以馬


性有。馬不以馬性有,而以牛性有。梨不以梨性有,而以柰性有,奈者一種水果名


也。柰不以柰性有,而以梨性有。


  那樣一來,牛既以馬性而有,不應為牛,而應名馬。馬以牛性而有,不應為馬


,而應名牛。梨以柰性而有,不應為梨,而應名柰。柰以梨性而有,不應為柰,而


應名梨。若如是則壞世諦,一切法不得建立。何以故?若然者,牛應生馬,不應生


牛。馬應生牛,不應生馬。梨應生柰,不應生梨。柰應生梨,不應生柰。故若壞世


諦,則一切法不得建立。


  而實不然。事實上牛生牛,馬生馬,梨生梨,柰生柰,故事實不然。此是據理


奪破也,謂事實上不如道理也。


  汝若謂不是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如果你說不是「他性」故有


,僅僅是因於他的組成故有。例如以蒲草的組成故有席。不得謂席不為蓆,而為蒲


草也。亦不能說蒲草只能成蒲草,不能席也。此者外人設詞自救,是亦不然下,是


龍樹菩薩破救。


  若以蒲故有席者,則蒲席一體,不名為他。此例用以證明法非他性有。汝若謂


蒲是他緣而生席之果法,此事不然。因為以蒲成席,則實是蒲席一體。既然蒲席一


體,則蒲非是他。所謂席者,假名而已,謂之蒲席。究其實蒲與席是一非二,故不


名為他。汝舉此例證成他緣生法,不應道理。


  若謂蒲於席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若蒲與席不是一體,那麼蒲與席便無


關係了。是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依然說明法非他性有也。


  又蒲亦無自性,何以故,蒲亦從眾緣出,故無自性。無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


故有席。是故席不應以蒲為體。      


  此是以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總破之。亦即用


以證明四句偈的正確。


  蒲亦從眾緣所出,所以蒲無自性。既無自性,是根本無蒲之法。既無蒲之法,


云何無有之法,能生乎於席呢?所以席不可能以蒲為體,因為蒲自己體性無故。


  此是說明眾緣所生即是無生,以無生故空,無有一法可得也。此即是般若,此


即是薩婆若,此即是無上佛法。於此空不可得中,施設建立一切法。雖建立一切法


,而一切法皆歸畢竟空。


  至此,於第一偈「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長


行釋義完畢。


  餘瓶酥等外因緣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


  總結全文,還應首句,「眾緣所生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


  【內因緣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論中說。】


  以外緣生法不可得的道理,可以例知內因緣生法──十二因緣──亦皆不可得


也。         


  無明者虛妄也,非實有無明體性可得。眾生虛妄,不如實知不如實見,假名無


明。故無明虛妄,無有實體。設有實體,當非虛妄。若非虛妄,即非無明。


  無明既無,是知亦無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故心經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如是一切法畢竟空,


悉皆無生。


  故十二因緣本自無生,亦無有滅。只為眾生愚惑,妄生執見,妄見有生妄見有


滅,以致困入十二重城。應知所謂無生無滅者,是言無有生無有滅也。不是說「有


」無生,「有」無滅也。若如是誤會,便為生滅所局。故龍樹菩薩立論,即破此等


執見也。


  七十論者,今所未詳。據傳說此論亦龍樹所造,有七十頌,故名七十論。


  【緣法實無生  若謂為有生  為在一心中  為在多心中】


  此正破內緣,亦即明十二因緣無生十二因緣空也。十二因緣無生的道理,已作


約略申述。今龍樹菩薩,自以長行釋之。     


  偈中第一句,直明正理。既顯正以後,第二句「若謂為有生」是假設詞。先明


十二因緣法實無生,假設謂十二因緣法為有生。於是引出以下縱情而破。最後兩句


「在一心中,為在多心中」,即明破意也。 所以第一句顯示正理,實已奪破盡矣。


然以外人堅持不捨,故有後三句之縱破也。


  【是十二因緣法。實自無生。若謂有生。為一心中有。為眾心中有。】


  以下解釋長行文。


  是十二因緣法,實自無生。若謂有生,為一心中有,為眾心中有。


  此是複述偈頌,不須多作解釋。若一心中以下,是直示縱破意。


  【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時共生。又因果一時有。是事不然。何以故。


   凡物先因後果故。若眾心中有者。十二因緣法。則各各別異。先分共心


   滅已。後分誰為因緣滅。法無所有何得為因十二因緣法若先有者。應若


   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是故眾緣皆空。】


  若一心中有者,即因果一時共生。


  十二因緣者,無明生行,行生識,識生名色,名色生六入,六入生觸,觸生受


,受生愛,愛生取,取生有,有生生,生生老死。如此十二因緣流轉不休。若十二


因緣於一心中有,應是十二因緣一時俱生。如是則老死不待生生而有老死,生不待


有生而有生,乃至行不待無明生而有行。同時有無明即是有行、識、名色、六入、


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呼無明時,則其餘十一皆是,乃至呼其一,俱是


其餘。若如是者,何得謂因緣?故若一心中有,不如道理。


  又因果一時共生下,是顯正理而破之也。因為於世諦中,凡物皆是先因後果。


今十二因緣於一心中一時俱有,便是無有先後。既無先後,便無因果。


  若眾心中有者,十二因緣法則各各別異。先分共心滅已,後分誰為因緣?滅法


無所有,何得為因?


  前破一心有,今破眾心有。十二因緣若眾心中有,則是無明為無明心,行為行


心,乃至老死為老死心。如是則互不相及,故曰各各別異。既然互不相及,又怎能


稱為十二因緣呢?


  如果先分無明,共無明心已經滅盡,然則滅法是無,不能與法為因。心共無明


滅已,焉能與後分行識乃至老死為因呢?     


  假使前心已滅,滅是無法,無法故不能為因。假使前心未滅,則後心不得生。


因前心破後心,令後心不得生故。如果前心不破後心,前心有時,後心亦一時俱生


。那麼豈不成了一心中有嗎?


  十二因緣法以下,是重顯正理,歸於畢竟空。還應偈頌「緣法實無生」。假使


說十二因緣法有生,於一心中有,或多心中有,都不如道理。既然十二因緣無生,


無生則不應有十二因緣,是知眾緣皆空。此處所謂眾緣者,近言之則指十二因緣。


如果廣說,則遙應眾緣及眾緣所生果法。至此釋緣法實無生一偈盡。亦即釋「眾緣


所生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盡。以下文字,正顯空義。


  【緣空故從緣生法亦空。是故當知。一切有為法皆空。有為法尚空。何況


   我耶。因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有為法故說有我。如因可然故說有然。若陰


   入界空。更無有法可說為我。如無可然不可說然。如經說。佛告諸比丘


   。因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如是有為法空故。當知無為涅槃法


   亦空。何以故。此五陰滅。更不生餘五陰。是名涅槃。五陰本來自空。


   何所滅故說名涅槃。又我亦復空。誰得涅槃。復次無生法名涅槃。若生 


   法成者。無生法亦應成。生法不成。先已說因緣。後當復說。是故生法


   不成因生法故名無生。若生法不成。無生法云何成。是故有為無為。及


   我皆空。】


  緣空故,從緣生法亦空。是故當知,一切有為法皆空。


  此一段文,是以空理總結初門。故語意遙應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以無自


性故,一切法空。


  緣空者,言生法之緣也,生法之緣無性本空。緣法既空,所以從眾緣所生的果


法,自然亦空。如此說來,一切有為法皆空。


  有為法者,即眾緣所生的果法。既然所生的果法空,是以一切有為法空。


  佛說有為法有三相,生相住相滅相。然佛意在明有為法無生、空也。而小乘人


不知,便執著有為法有三相,曰生、住、滅。故龍樹菩薩依佛意破之。


  一切法不生,以一切法無自性故,一切法空故。若了達一切法不生,便是菩提


初相。故曰諸法不生,般若生。      


  既然一切法不生,不生焉有住、滅?所以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果理極


,則異見都息。如果取相,異見乃生也。小乘人取相執見,於是各各自是而非他。


  一切果法皆是有為,果法既空,則有為法皆空。緣法無性,果法亦無性,是故


法即無性。


  有為法尚空,何況我耶。


  先破法,後破人。法執為因,人執為果,因既破,則果無以立。故曰有為法尚


空,何況我耶。


  明法空者,正破二乘。因二乘人尚有法執,此有寓意,寓意者明二乘人法執未


空,即是我執也。故人曰人我,法曰法我。欲究竟無我,須是人、法俱空。


  因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有為法,故說有我。


  三科即是有為法,人者三科和合而有。此有二義,一者明「我」者,是五陰十


二入十八界眾緣和合而生,故我無自性,無性則果法空。二者陰界入三科亦由眾緣


生,亦無有性,無性故緣法空。緣法空是因空,因既空,所以生之果法當然亦空。


此即申釋「緣空故從緣生法亦空」也。


  如因可然故說有然以下,是借喻明法。然是然燒之然,俗作燃字。可然是薪,


然是火。譬喻有緣法之薪,乃有果法之火,若無緣法之薪,焉有果法之火呢?此明


緣空故,從緣生法亦空。


  如經說以下,是引經證明。佛告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前


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有為法為因,以我為果。今以我為因,我所為果。凡屬於我者


謂之我所。若有我,乃有屬於我的我所法。若無有我,怎會有屬於我的我所呢?對


我而言乃有我所,若無我為對,我所云何得成?此是進一步明下文有為法空,無為


涅槃亦空。對有為法始說有無為,今一切有為法空,所以對有為的無為涅槃亦空。


  如是有為法空故,當知無為涅槃亦空。


  今以有為法為緣,說明無為涅槃亦空的道理。當知有為法如幻,無為法不有,


故曰皆空。或者有人懷疑,既然無為不有,何以說有無為呢?其實經中說無為,是


說「無」有為。不是說「有」無為也。所以有為法空,無為涅槃亦空,一切法畢竟


空。故心經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


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


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大般若經亦云,五陰空,十二入十八界空,四諦空,十二因緣空,六度空,乃


至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空……。


  須知正因一切法畢竟空,始能建立一切法。乃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四諦


、十二因緣、六度、乃至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法。


  何以故?此五陰滅,更不生餘五陰,是名涅槃。五陰本來自空,何所滅故名涅


槃?


  文意直接說明,有為法空,不對有為,便無無為涅槃。眾生以愛著故,五陰壞


已,便受中陰,中陰壞復受新五陰。中陰者,即愛欲也,表示更受後有生也。今五


陰壞滅,不受中陰,無有餘五陰,故名涅槃。然五陰本空,何所滅故說名涅槃?心


經云五陰皆空,五陰皆空者,本來法身不動也。故有為空,無為亦空。  


  又我亦復空,誰得涅槃。


  若有我可說我得涅槃,今我空,誰得涅槃呢?前文言因三科故說有我,今陰界


入皆空,故無有我。我既然空,故無人受涅槃,當知無為涅槃空。


  復次無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無生法亦應成。生法不成,先已說因緣,後


當復說。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名無生,若生法不成,無生法云何成,是故有為


無為,及我皆空。


  對生說有無生,無生名為涅槃。今生法不成,何得有無生。既無無生,焉得名


涅槃?


  經中云得無生忍,怎可謂無無生呢?當知經中說無生,是言無有生,非是言有


無生也。無有生,故一切法無性、空、平等、如如、不可得、無所有、畢竟淨……


,如是者,假名曰涅槃。


  故一切法不生,不生焉有滅。一切法本不生滅,故無無生法。


  所謂涅槃者,非是離生死而有涅槃也,若離生死有涅槃,是對待法,對待法非


涅槃也。若人欲知涅槃,應是無生死涅槃二見者。


  生死是有為法,涅槃是無為法,故有為無為皆空。同時眾緣所生的我,自然亦


空了。
http://ccbs.ntu.edu.tw/DBLM/resource/ebooks/seeland/praj/002-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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