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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對 人 間 佛 教 理 論 的 探 索 中 , 太 虛 大 師 、 印 順 導 師 提 倡 的 人 間 佛 教 思 想 是 要 直 接 把 佛 陀 教 化 眾 生 之 本 懷 — — 示 教 利 喜 , 告 訴 給 修 持 者 ; 要 將 從 來 所 流 行 的 對 天 上 佛 陀 的 信 仰 轉 為 對 現 實 人 間 社 會 至 真 、 至 善 、 至 美 、 至 慧 的 人 格 的 發 揚 ; 是 要 把 握 佛 教 的 本 質 以 推 動 佛 教 利 生 事 業 的 發 展 的 。 因 此 , 筆 者 擬 從 「 止 觀 雙 修 」 之 理 論 角 度 來 分 析 人 間 佛 教 「 人 成 即 佛 成 」 的 理 論 依 據 , 敬 請 方 家 大 德 指 正 。
印 順 法 師 在 《 妙 雲 集 · 人 間 佛 教 》 一 文 中 說 到 : 「 人 間 佛 教 是 整 個 佛 法 的 重 心 , 並 且 關 涉 到 一 切 聖 教 」 , 指 出 人 間 佛 教 的 宗 旨 是 從 人 而 發 心 學 菩 薩 行 , 由 學 菩 薩 行 而 成 佛 。 佛 是 我 們 所 趨 向 的 最 終 目 標 , 學 佛 要 從 做 好 人 開 始 , 並 進 而 學 修 菩 薩 行 , 菩 薩 道 修 學 圓 滿 即 是 成 佛 。 菩 薩 道 所 經 歷 的 過 程 可 略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一 、 凡 夫 菩 薩 ; 二 、 賢 聖 菩 薩 ; 三 、 佛 菩 薩 。 第 一 階 位 是 新 學 菩 薩 , 是 凡 夫 身 初 學 發 菩 提 心 而 學 修 菩 薩 行 , 是 在 修 學 信 心 的 階 段 , 即 十 善 菩 薩 。 新 學 菩 薩 要 培 養 信 心 、 悲 心 並 要 學 習 發 菩 提 心 , 要 樂 聞 正 法 、 聞 思 精 進 而 著 重 以 十 善 業 為 菩 薩 道 的 基 石 , 如 此 力 行 不 息 , 積 集 福 慧 資 糧 , 一 旦 菩 提 心 成 就 , 就 可 進 入 不 退 菩 提 心 的 賢 位 。 另 外 , 印 順 法 師 指 導 我 們 ,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要 發 心 去 實 踐 由 凡 夫 而 進 入 不 退 菩 提 心 的 菩 薩 道 , 首 先 就 要 把 握 學 修 此 菩 薩 道 的 心 要 。
學 修 之 心 要 , 即 : 信 、 智 、 悲 三 法 。 信 為 修 學 佛 法 的 第 一 要 著 , 智 是 解 脫 生 死 的 根 本 , 菩 薩 利 濟 眾 生 之 大 悲 心 若 不 夠 , 大 乘 功 德 則 不 能 成 就 。 此 三 法 又 攝 得 六 度 四 攝 一 切 法 門 , 啟 發 信 心 、 引 生 智 慧 、 長 養 慈 悲 , 實 在 是 大 乘 道 之 根 本 法 門 。 我 們 在 初 學 大 乘 法 時 , 首 先 要 發 起 正 信 , 念 佛 、 禮 佛 、 贊 佛 、 隨 喜 、 供 養 、 懺 悔 、 勸 請 等 都 是 攝 道 初 學 , 是 長 養 信 心 的 善 巧 方 便 ; 有 悲 心 大 乘 信 心 才 得 堅 固 , 如 有 悲 與 慧 為 助 緣 , 信 心 培 養 得 深 厚 堅 固 了 , 就 能 生 起 堅 強 的 願 力 ; 對 於 經 論 的 義 理 , 非 要 理 解 的 透 徹 , 於 佛 法 起 正 知 見 , 了 解 佛 法 的 真 了 義 , 依 著 進 一 步 的 思 維 修 習 , 引 發 甚 深 的 智 慧 。 要 時 常 想 起 眾 生 的 苦 處 , 激 發 自 己 的 悲 心 。 如 能 著 重 啟 發 信 心 、 引 生 正 智 、 長 養 慈 悲 , 大 乘 聖 胎 也 就 漸 漸 具 足 , 從 凡 入 聖 了 。
其 次 , 要 平 衡 地 修 習 ( 不 要 偏 於 信 願 或 偏 於 智 證 , 更 不 偏 於 慈 悲 心 行 ) , 而 使 得 三 法 漸 漸 成 就 。 這 樣 , 修 習 大 乘 法 的 菩 薩 就 能 逐 漸 安 住 在 由 信 、 智 、 悲 三 法 而 成 就 的 菩 薩 事 業 上 , 積 功 累 德 , 滿 足 一 切 方 便 與 智 慧 之 道 , 並 因 此 而 為 正 修 菩 薩 之 行 , 為 菩 薩 事 業 的 圓 滿 實 施 , 乃 至 為 無 上 佛 果 之 圓 滿 成 就 打 下 堅 固 的 基 礎 。
關 於 止 觀 雙 運 , 如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 奢 摩 他 品 》 中 說 道 : 「 譬 如 夜 間 為 觀 壁 畫 而 燃 燈 燭 , 若 燈 明 亮 而 無 風 擾 動 乃 能 明 見 諸 像 , 若 燈 不 明 或 燈 雖 明 而 有 風 動 , 是 則 不 能 明 見 諸 色 , 如 是 為 觀 甚 深 義 故 , 亦 須 定 解 無 倒 妙 慧 , 及 心 於 所 緣 如 欲 安 住 而 無 擾 動 , 乃 能 明 見 真 實 , 若 僅 具 有 心 不 散 亂 無 分 別 定 , 然 無 通 達 實 性 妙 慧 , 是 離 能 見 實 性 之 眼 , 於 三 摩 地 任 何 熏 修 然 終 不 能 證 真 實 性 。 若 雖 有 見 能 悟 無 我 真 實 性 義 , 然 無 正 定 令 心 專 一 堅 固 安 住 則 無 自 在 , 為 分 別 風 之 所 動 搖 , 亦 定 不 能 明 見 實 義 , 是 故 雙 修 止 觀 二 品 。 」 「 聲 聞 不 見 如 來 種 性 , 以 定 力 強 故 慧 力 劣 故 , 菩 薩 雖 見 而 不 明 顯 , 慧 力 強 故 定 力 劣 故 , 唯 有 如 來 遍 見 一 切 止 觀 等 故 。 」 由 止 力 故 如 燭 無 風 , 其 心 不 為 諸 分 別 風 之 所 動 ; 由 觀 力 故 如 燭 光 明 , 其 慧 永 斷 一 切 諸 惡 見 網 , 不 為 他 破 。 所 以 說 , 修 成 止 後 更 須 修 集 緣 如 所 有 性 、 盡 所 有 性 所 有 妙 慧 、 施 心 、 戒 心 、 忍 辱 、 精 進 、 淨 信 及 修 厭 離 心 等 無 邊 眾 善 法 而 滅 無 邊 過 失 。 又 如 在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 毗 缽 舍 那 品 》 中 說 : 「 如 是 成 就 奢 摩 他 後 , 若 修 觀 時 純 修 觀 察 , 前 止 失 壞 復 未 新 修 則 無 寂 止 , 由 無 止 故 觀 亦 不 生 , 故 須 雙 修 前 安 住 止 及 新 修 觀 , 謂 修 觀 後 即 於 彼 義 而 修 寂 止 , 故 緣 無 我 而 能 修 成 止 觀 雙 運 。 」
如 上 所 說 : 欲 得 止 觀 雙 運 , 必 須 雙 修 止 觀 。 為 了 令 身 心 於 一 切 善 品 而 得 安 住 必 須 修 安 住 止 , 安 住 止 若 成 , 則 當 雙 修 如 空 如 幻 的 空 性 ( 或 於 定 中 修 虛 空 觀 ) 及 前 安 住 止 , 如 是 方 能 獲 得 無 功 用 運 轉 作 意 , 而 得 成 就 雙 運 轉 道 。 這 樣 , 我 們 就 能 以 無 功 用 行 伏 諸 煩 惱 並 斷 煩 惱 之 種 而 成 就 如 來 種 性 。 在 這 裡 , 我 們 必 須 要 搞 清 楚 兩 個 問 題 : 1 關 於 雙 修 止 觀 , 令 身 心 於 一 切 善 品 而 得 安 住 之 時 , 其 中 「 一 切 善 品 」 的 抉 擇 問 題 ; 2 關 於 安 住 止 成 就 後 , 雙 修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及 前 安 住 止 , 其 中 「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 ( 與 修 相 應 的 慧 及 無 我 正 見 ) 的 抉 擇 問 題 。 這 兩 個 問 題 是 雙 修 止 觀 的 關 鍵 。 為 了 抉 擇 這 兩 個 問 題 , 我 們 可 以 從 以 下 兩 個 方 面 來 探 討 : 1 從 佛 教 依 機 設 教 的 角 度 來 探 討 「 一 切 善 品 」 之 所 緣 ; 2 從 人 間 佛 教 由 人 、 菩 薩 而 成 佛 的 角 度 來 探 討 「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 之 所 依 。 在 這 裡 , 我 們 可 結 合 印 順 導 師 關 於 人 間 佛 教 的 重 要 性 而 說 的 一 段 話 來 考 察 這 個 問 題 。 他 說 : 「 大 乘 法 的 發 揚 , 是 從 適 應 於 隱 遁 的 天 行 的 聲 聞 行 , 而 轉 向 於 入 世 的 人 行 的 菩 薩 道 。 雖 然 菩 薩 道 的 發 展 , 由 於 適 應 一 般 的 民 間 而 通 俗 化 , 攝 受 一 分 祭 祀 、 咒 術 、 苦 行 的 天 行 , 或 加 上 隱 遁 、 瑜 伽 , 發 展 為 後 期 佛 教 的 依 天 乘 行 果 而 向 佛 道 , 但 大 乘 初 起 的 真 義 , 確 是 為 了 適 應 人 類 , 著 重 人 行 , 發 展 為 不 礙 人 間 正 行 的 解 脫 。 佛 法 是 怎 樣 的 重 在 人 間 ! 對 於 天 法 , 佛 又 是 怎 樣 的 淨 化 它 。 」 又 說 : 「 佛 陀 是 怎 樣 被 升 到 天 上 , 我 們 還 得 照 樣 歡 迎 到 人 間 。 」 由 此 , 我 們 從 這 個 角 度 ( 重 人 間 佛 陀 而 輕 天 上 的 佛 陀 ) 出 發 , 再 結 合 上 面 提 到 的 兩 個 方 面 的 內 容 , 就 不 難 發 現 , 這 「 一 切 善 品 」 恰 恰 是 上 文 所 說 的 由 三 法 成 就 之 菩 薩 事 業 , 是 修 安 住 止 必 不 可 少 的 方 便 , 是 實 現 人 間 佛 教 所 必 須 完 成 之 事 業 ; 而 「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 之 所 依 , 恰 恰 是 由 親 近 善 知 識 及 清 淨 屍 羅 而 得 之 圓 滿 學 處 , 是 無 垢 之 心 慧 , 是 人 間 佛 教 之 核 心 思 想 。 如 是 抉 擇 已 , 我 們 就 可 以 以 雙 運 之 理 來 探 討 人 間 佛 教 關 於 「 人 成 即 佛 成 」 ( 或 者 說 「 即 人 成 佛 」 ) 的 理 論 依 據 了 。 在 探 討 這 個 問 題 之 前 , 我 們 先 要 知 道 「 即 人 成 佛 」 的 理 論 是 什 麼 ?
太 虛 大 師 在 《 我 怎 樣 判 攝 一 切 佛 法 》 一 文 中 談 到 , 現 在 正 值 佛 滅 後 三 千 年 的 末 法 時 期 , 如 果 依 著 聲 聞 行 果 , 是 要 被 世 人 詬 為 消 極 逃 世 的 , 如 果 依 著 天 乘 行 果 , 是 要 被 世 人 謗 為 迷 信 神 權 的 , 不 惟 不 是 方 便 , 反 而 成 為 障 礙 了 。 所 以 在 現 在 的 這 個 形 勢 下 , 修 行 者 所 趨 向 的 目 標 是 應 在 進 趣 人 乘 行 , 而 所 依 靠 的 既 不 是 聲 聞 行 果 , 也 不 是 天 乘 行 果 , 而 確 定 是 在 人 乘 行 果 , 以 實 行 人 生 佛 教 的 原 理 , 依 著 人 乘 的 正 法 , 先 修 成 完 善 的 人 格 , 保 持 人 乘 的 業 果 , 方 是 時 代 之 所 需 , 尤 為 我 國 的 情 形 所 宜 , 由 此 向 上 增 進 , 乃 可 進 趣 大 乘 行 — — 即 菩 薩 行 而 大 弘 佛 教 。 在 業 果 上 , 使 世 界 人 類 的 人 性 不 失 , 且 成 為 完 善 美 滿 的 人 間 , 有 了 完 善 的 人 生 為 所 依 , 進 一 步 的 使 人 們 去 修 佛 法 所 重 的 大 乘 菩 薩 行 果 。 由 此 , 太 虛 大 師 提 出 : 「 仰 止 唯 佛 陀 , 完 成 在 人 格 , 人 成 即 佛 成 , 是 名 真 現 實 。 」 印 順 導 師 將 太 虛 大 師 的 人 生 佛 教 的 原 理 進 一 步 發 揮 , 在 《 妙 雲 集 · 人 間 佛 教 》 一 文 中 說 : 「 施 、 戒 、 禪 、 慧 都 不 離 於 人 類 的 道 德 , 淨 化 身 心 的 體 驗 。 從 佛 出 人 間 的 意 境 中 , 一 重 人 間 , 一 重 佛 道 。 這 , 我 們 稱 為 人 間 佛 教 的 , 不 是 神 教 者 的 人 間 行 , 也 不 是 佛 法 中 的 人 乘 行 , 是 以 人 間 正 行 而 直 達 菩 薩 道 , 行 菩 薩 行 而 不 礙 人 間 正 行 的 佛 教 。 從 來 所 說 的 即 世 間 而 出 世 , 出 世 而 不 礙 世 間 , 今 即 稱 為 『 即 人 成 佛 』 , 成 佛 而 不 礙 為 人 。 成 佛 , 即 人 的 人 性 的 淨 化 與 發 展 , 即 人 格 的 最 高 完 成 。 必 須 確 定 人 間 佛 教 決 非 同 於 世 間 的 慈 善 事 業 , 是 從 究 竟 的 佛 乘 中 來 看 我 們 人 類 , 應 怎 樣 的 從 人 而 向 於 佛 道 ! 」 他 又 說 : 「 人 性 中 , 常 是 好 的 壞 的 同 時 發 展 , 這 是 人 還 不 能 擺 脫 情 識 為 主 導 的 本 質 。 佛 法 ( 要 求 我 們 ) 轉 染 成 淨 , 轉 識 成 智 , 要 從 智 本 的 立 場 , 使 一 切 獲 得 良 好 的 增 進 。 人 類 學 佛 只 是 依 於 人 的 立 場 , 善 用 人 的 特 性 , 不 礙 人 間 正 行 , 而 趨 向 於 佛 性 的 完 成 。 」
從 上 面 這 一 段 文 字 裡 , 我 們 清 楚 地 看 到 , 即 人 成 佛 的 理 論 可 以 歸 納 為 兩 點 : 一 是 末 法 時 期 的 人 類 如 果 以 人 乘 而 趨 向 於 菩 薩 乘 , 以 人 乘 行 果 而 修 習 大 乘 菩 薩 之 行 果 , 如 是 修 習 , 方 可 得 到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 即 「 成 佛 」 ) ; 二 是 要 從 智 本 的 立 場 出 發 , 從 究 竟 的 佛 乘 中 , 善 用 人 的 特 性 , 並 且 不 礙 人 間 之 正 行 , 而 使 人 性 得 到 淨 化 與 進 展 , 如 是 修 習 就 可 以 趨 向 於 佛 性 的 完 成 。 此 二 者 , 一 是 從 人 乘 的 角 度 而 說 ( 以 人 乘 而 趨 向 菩 薩 乘 而 使 得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 是 自 利 ) ; 一 是 從 佛 乘 的 角 度 而 論 ( 從 佛 乘 而 下 化 眾 生 而 使 佛 性 的 完 成 , 是 利 他 ) 。 二 者 結 合 , 就 構 成 了 「 即 人 成 佛 」 的 理 論 。 如 果 我 們 由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建 立 及 以 無 功 用 行 而 成 就 如 來 種 性 這 兩 個 角 度 看 待 這 個 理 論 , 就 會 發 現 「 止 觀 雙 運 」 與 「 即 人 成 佛 」 兩 種 理 論 的 內 在 聯 系 。 下 面 分 析 一 下 這 個 聯 系 的 實 質 。
首 先 , 由 親 近 善 知 識 、 清 淨 屍 羅 、 勤 習 三 法 而 具 足 方 便 , 依 方 便 修 而 得 安 住 止 , 然 後 雙 修 止 觀 二 品 而 得 雙 運 轉 道 , 此 道 是 以 趣 向 菩 薩 位 為 目 標 , 以 行 菩 薩 行 乃 至 成 佛 為 終 極 , 以 圓 滿 而 無 錯 謬 的 方 便 , 以 方 便 攝 慧 ( 與 聞 思 相 應 的 慧 , 即 無 我 正 見 ) 為 特 點 的 ; 而 以 人 乘 行 果 修 習 大 乘 菩 薩 行 果 , 從 而 獲 得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的 人 間 佛 教 , 也 是 以 趨 向 菩 薩 行 果 為 目 標 , 以 修 習 菩 薩 行 果 乃 至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為 終 極 , 以 人 間 佛 教 事 業 的 建 設 、 圓 滿 無 暇 的 人 生 為 特 點 的 。
其 二 , 如 果 成 就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後 , 以 無 功 用 行 伏 諸 煩 惱 並 斷 煩 惱 之 種 自 然 而 成 就 如 來 種 性 , 從 而 同 時 具 足 無 量 化 他 之 功 能 , 此 道 是 以 獲 得 與 相 應 的 慧 , 以 此 慧 所 攝 之 方 便 — — 菩 薩 事 業 的 完 成 為 基 礎 的 , 以 佛 性 之 完 成 ( 不 住 涅 盤 , 誓 度 盡 一 切 眾 生 ) 為 目 標 的 ; 而 從 究 竟 的 佛 乘 的 立 場 出 發 , 善 用 人 的 特 性 , 自 然 而 使 人 性 得 到 淨 化 與 進 展 , 從 而 趨 向 佛 性 的 完 成 的 人 間 佛 教 , 也 是 以 佛 慧 為 基 礎 , 以 佛 性 之 完 成 為 目 標 的 。
其 三 , 我 們 知 道 : 止 觀 能 夠 成 就 大 小 乘 世 出 世 一 切 佛 法 之 功 德 , 正 如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 所 雲 : 「 大 小 乘 世 出 世 一 切 法 之 功 德 皆 是 止 觀 之 果 」 。 獲 得 雙 運 轉 道 之 後 能 使 自 利 利 人 之 功 德 圓 滿 , 而 人 間 佛 教 由 人 乘 行 果 而 修 習 大 乘 菩 薩 行 果 恰 恰 為 修 習 安 住 止 之 所 緣 ; 人 間 佛 教 由 人 性 的 淨 化 與 進 展 而 獲 得 佛 性 之 完 成 的 理 論 為 修 習 真 實 義 慧 之 所 依 , 為 了 修 習 安 住 止 及 雙 修 止 觀 二 品 , 定 須 人 間 佛 教 之 理 論 作 為 保 障 。
由 於 以 上 三 點 , 我 們 可 以 得 出 如 下 結 論 : 止 觀 雙 運 之 理 亦 即 是 人 間 佛 教 「 即 人 成 佛 」 的 理 論 基 礎 , 而 人 間 佛 教 「 即 人 成 佛 」 之 理 論 也 為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建 立 提 供 了 條 件 。 二 者 之 間 的 關 系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 是 並 行 不 悖 、 互 相 促 進 的 。 由 此 可 見 , 人 間 佛 教 是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實 踐 ,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是 人 間 佛 教 之 理 論 根 據 。
得 到 如 上 結 論 之 後 , 我 們 自 然 就 會 由 正 修 止 觀 之 探 討 而 聯 想 到 人 間 佛 教 之 實 現 , 由 人 間 佛 教 之 實 現 而 覺 察 到 應 以 止 觀 成 就 諸 功 德 而 莊 嚴 十 法 界 土 。 這 樣 , 我 們 就 可 以 由 止 觀 法 門 之 修 習 而 完 成 至 真 、 至 善 、 至 美 、 至 慧 的 人 格 , 由 人 間 佛 教 之 實 現 而 推 動 佛 教 利 生 之 事 業 。 有 此 二 者 , 我 們 就 可 以 成 就 一 切 佛 法 之 功 德 , 而 將 末 法 轉 變 為 正 法 了 。
印 順 法 師 在 《 妙 雲 集 · 人 間 佛 教 》 一 文 中 說 到 : 「 人 間 佛 教 是 整 個 佛 法 的 重 心 , 並 且 關 涉 到 一 切 聖 教 」 , 指 出 人 間 佛 教 的 宗 旨 是 從 人 而 發 心 學 菩 薩 行 , 由 學 菩 薩 行 而 成 佛 。 佛 是 我 們 所 趨 向 的 最 終 目 標 , 學 佛 要 從 做 好 人 開 始 , 並 進 而 學 修 菩 薩 行 , 菩 薩 道 修 學 圓 滿 即 是 成 佛 。 菩 薩 道 所 經 歷 的 過 程 可 略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一 、 凡 夫 菩 薩 ; 二 、 賢 聖 菩 薩 ; 三 、 佛 菩 薩 。 第 一 階 位 是 新 學 菩 薩 , 是 凡 夫 身 初 學 發 菩 提 心 而 學 修 菩 薩 行 , 是 在 修 學 信 心 的 階 段 , 即 十 善 菩 薩 。 新 學 菩 薩 要 培 養 信 心 、 悲 心 並 要 學 習 發 菩 提 心 , 要 樂 聞 正 法 、 聞 思 精 進 而 著 重 以 十 善 業 為 菩 薩 道 的 基 石 , 如 此 力 行 不 息 , 積 集 福 慧 資 糧 , 一 旦 菩 提 心 成 就 , 就 可 進 入 不 退 菩 提 心 的 賢 位 。 另 外 , 印 順 法 師 指 導 我 們 ,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要 發 心 去 實 踐 由 凡 夫 而 進 入 不 退 菩 提 心 的 菩 薩 道 , 首 先 就 要 把 握 學 修 此 菩 薩 道 的 心 要 。
學 修 之 心 要 , 即 : 信 、 智 、 悲 三 法 。 信 為 修 學 佛 法 的 第 一 要 著 , 智 是 解 脫 生 死 的 根 本 , 菩 薩 利 濟 眾 生 之 大 悲 心 若 不 夠 , 大 乘 功 德 則 不 能 成 就 。 此 三 法 又 攝 得 六 度 四 攝 一 切 法 門 , 啟 發 信 心 、 引 生 智 慧 、 長 養 慈 悲 , 實 在 是 大 乘 道 之 根 本 法 門 。 我 們 在 初 學 大 乘 法 時 , 首 先 要 發 起 正 信 , 念 佛 、 禮 佛 、 贊 佛 、 隨 喜 、 供 養 、 懺 悔 、 勸 請 等 都 是 攝 道 初 學 , 是 長 養 信 心 的 善 巧 方 便 ; 有 悲 心 大 乘 信 心 才 得 堅 固 , 如 有 悲 與 慧 為 助 緣 , 信 心 培 養 得 深 厚 堅 固 了 , 就 能 生 起 堅 強 的 願 力 ; 對 於 經 論 的 義 理 , 非 要 理 解 的 透 徹 , 於 佛 法 起 正 知 見 , 了 解 佛 法 的 真 了 義 , 依 著 進 一 步 的 思 維 修 習 , 引 發 甚 深 的 智 慧 。 要 時 常 想 起 眾 生 的 苦 處 , 激 發 自 己 的 悲 心 。 如 能 著 重 啟 發 信 心 、 引 生 正 智 、 長 養 慈 悲 , 大 乘 聖 胎 也 就 漸 漸 具 足 , 從 凡 入 聖 了 。
其 次 , 要 平 衡 地 修 習 ( 不 要 偏 於 信 願 或 偏 於 智 證 , 更 不 偏 於 慈 悲 心 行 ) , 而 使 得 三 法 漸 漸 成 就 。 這 樣 , 修 習 大 乘 法 的 菩 薩 就 能 逐 漸 安 住 在 由 信 、 智 、 悲 三 法 而 成 就 的 菩 薩 事 業 上 , 積 功 累 德 , 滿 足 一 切 方 便 與 智 慧 之 道 , 並 因 此 而 為 正 修 菩 薩 之 行 , 為 菩 薩 事 業 的 圓 滿 實 施 , 乃 至 為 無 上 佛 果 之 圓 滿 成 就 打 下 堅 固 的 基 礎 。
關 於 止 觀 雙 運 , 如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 奢 摩 他 品 》 中 說 道 : 「 譬 如 夜 間 為 觀 壁 畫 而 燃 燈 燭 , 若 燈 明 亮 而 無 風 擾 動 乃 能 明 見 諸 像 , 若 燈 不 明 或 燈 雖 明 而 有 風 動 , 是 則 不 能 明 見 諸 色 , 如 是 為 觀 甚 深 義 故 , 亦 須 定 解 無 倒 妙 慧 , 及 心 於 所 緣 如 欲 安 住 而 無 擾 動 , 乃 能 明 見 真 實 , 若 僅 具 有 心 不 散 亂 無 分 別 定 , 然 無 通 達 實 性 妙 慧 , 是 離 能 見 實 性 之 眼 , 於 三 摩 地 任 何 熏 修 然 終 不 能 證 真 實 性 。 若 雖 有 見 能 悟 無 我 真 實 性 義 , 然 無 正 定 令 心 專 一 堅 固 安 住 則 無 自 在 , 為 分 別 風 之 所 動 搖 , 亦 定 不 能 明 見 實 義 , 是 故 雙 修 止 觀 二 品 。 」 「 聲 聞 不 見 如 來 種 性 , 以 定 力 強 故 慧 力 劣 故 , 菩 薩 雖 見 而 不 明 顯 , 慧 力 強 故 定 力 劣 故 , 唯 有 如 來 遍 見 一 切 止 觀 等 故 。 」 由 止 力 故 如 燭 無 風 , 其 心 不 為 諸 分 別 風 之 所 動 ; 由 觀 力 故 如 燭 光 明 , 其 慧 永 斷 一 切 諸 惡 見 網 , 不 為 他 破 。 所 以 說 , 修 成 止 後 更 須 修 集 緣 如 所 有 性 、 盡 所 有 性 所 有 妙 慧 、 施 心 、 戒 心 、 忍 辱 、 精 進 、 淨 信 及 修 厭 離 心 等 無 邊 眾 善 法 而 滅 無 邊 過 失 。 又 如 在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 毗 缽 舍 那 品 》 中 說 : 「 如 是 成 就 奢 摩 他 後 , 若 修 觀 時 純 修 觀 察 , 前 止 失 壞 復 未 新 修 則 無 寂 止 , 由 無 止 故 觀 亦 不 生 , 故 須 雙 修 前 安 住 止 及 新 修 觀 , 謂 修 觀 後 即 於 彼 義 而 修 寂 止 , 故 緣 無 我 而 能 修 成 止 觀 雙 運 。 」
如 上 所 說 : 欲 得 止 觀 雙 運 , 必 須 雙 修 止 觀 。 為 了 令 身 心 於 一 切 善 品 而 得 安 住 必 須 修 安 住 止 , 安 住 止 若 成 , 則 當 雙 修 如 空 如 幻 的 空 性 ( 或 於 定 中 修 虛 空 觀 ) 及 前 安 住 止 , 如 是 方 能 獲 得 無 功 用 運 轉 作 意 , 而 得 成 就 雙 運 轉 道 。 這 樣 , 我 們 就 能 以 無 功 用 行 伏 諸 煩 惱 並 斷 煩 惱 之 種 而 成 就 如 來 種 性 。 在 這 裡 , 我 們 必 須 要 搞 清 楚 兩 個 問 題 : 1 關 於 雙 修 止 觀 , 令 身 心 於 一 切 善 品 而 得 安 住 之 時 , 其 中 「 一 切 善 品 」 的 抉 擇 問 題 ; 2 關 於 安 住 止 成 就 後 , 雙 修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及 前 安 住 止 , 其 中 「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 ( 與 修 相 應 的 慧 及 無 我 正 見 ) 的 抉 擇 問 題 。 這 兩 個 問 題 是 雙 修 止 觀 的 關 鍵 。 為 了 抉 擇 這 兩 個 問 題 , 我 們 可 以 從 以 下 兩 個 方 面 來 探 討 : 1 從 佛 教 依 機 設 教 的 角 度 來 探 討 「 一 切 善 品 」 之 所 緣 ; 2 從 人 間 佛 教 由 人 、 菩 薩 而 成 佛 的 角 度 來 探 討 「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 之 所 依 。 在 這 裡 , 我 們 可 結 合 印 順 導 師 關 於 人 間 佛 教 的 重 要 性 而 說 的 一 段 話 來 考 察 這 個 問 題 。 他 說 : 「 大 乘 法 的 發 揚 , 是 從 適 應 於 隱 遁 的 天 行 的 聲 聞 行 , 而 轉 向 於 入 世 的 人 行 的 菩 薩 道 。 雖 然 菩 薩 道 的 發 展 , 由 於 適 應 一 般 的 民 間 而 通 俗 化 , 攝 受 一 分 祭 祀 、 咒 術 、 苦 行 的 天 行 , 或 加 上 隱 遁 、 瑜 伽 , 發 展 為 後 期 佛 教 的 依 天 乘 行 果 而 向 佛 道 , 但 大 乘 初 起 的 真 義 , 確 是 為 了 適 應 人 類 , 著 重 人 行 , 發 展 為 不 礙 人 間 正 行 的 解 脫 。 佛 法 是 怎 樣 的 重 在 人 間 ! 對 於 天 法 , 佛 又 是 怎 樣 的 淨 化 它 。 」 又 說 : 「 佛 陀 是 怎 樣 被 升 到 天 上 , 我 們 還 得 照 樣 歡 迎 到 人 間 。 」 由 此 , 我 們 從 這 個 角 度 ( 重 人 間 佛 陀 而 輕 天 上 的 佛 陀 ) 出 發 , 再 結 合 上 面 提 到 的 兩 個 方 面 的 內 容 , 就 不 難 發 現 , 這 「 一 切 善 品 」 恰 恰 是 上 文 所 說 的 由 三 法 成 就 之 菩 薩 事 業 , 是 修 安 住 止 必 不 可 少 的 方 便 , 是 實 現 人 間 佛 教 所 必 須 完 成 之 事 業 ; 而 「 如 空 如 幻 之 空 性 」 之 所 依 , 恰 恰 是 由 親 近 善 知 識 及 清 淨 屍 羅 而 得 之 圓 滿 學 處 , 是 無 垢 之 心 慧 , 是 人 間 佛 教 之 核 心 思 想 。 如 是 抉 擇 已 , 我 們 就 可 以 以 雙 運 之 理 來 探 討 人 間 佛 教 關 於 「 人 成 即 佛 成 」 ( 或 者 說 「 即 人 成 佛 」 ) 的 理 論 依 據 了 。 在 探 討 這 個 問 題 之 前 , 我 們 先 要 知 道 「 即 人 成 佛 」 的 理 論 是 什 麼 ?
太 虛 大 師 在 《 我 怎 樣 判 攝 一 切 佛 法 》 一 文 中 談 到 , 現 在 正 值 佛 滅 後 三 千 年 的 末 法 時 期 , 如 果 依 著 聲 聞 行 果 , 是 要 被 世 人 詬 為 消 極 逃 世 的 , 如 果 依 著 天 乘 行 果 , 是 要 被 世 人 謗 為 迷 信 神 權 的 , 不 惟 不 是 方 便 , 反 而 成 為 障 礙 了 。 所 以 在 現 在 的 這 個 形 勢 下 , 修 行 者 所 趨 向 的 目 標 是 應 在 進 趣 人 乘 行 , 而 所 依 靠 的 既 不 是 聲 聞 行 果 , 也 不 是 天 乘 行 果 , 而 確 定 是 在 人 乘 行 果 , 以 實 行 人 生 佛 教 的 原 理 , 依 著 人 乘 的 正 法 , 先 修 成 完 善 的 人 格 , 保 持 人 乘 的 業 果 , 方 是 時 代 之 所 需 , 尤 為 我 國 的 情 形 所 宜 , 由 此 向 上 增 進 , 乃 可 進 趣 大 乘 行 — — 即 菩 薩 行 而 大 弘 佛 教 。 在 業 果 上 , 使 世 界 人 類 的 人 性 不 失 , 且 成 為 完 善 美 滿 的 人 間 , 有 了 完 善 的 人 生 為 所 依 , 進 一 步 的 使 人 們 去 修 佛 法 所 重 的 大 乘 菩 薩 行 果 。 由 此 , 太 虛 大 師 提 出 : 「 仰 止 唯 佛 陀 , 完 成 在 人 格 , 人 成 即 佛 成 , 是 名 真 現 實 。 」 印 順 導 師 將 太 虛 大 師 的 人 生 佛 教 的 原 理 進 一 步 發 揮 , 在 《 妙 雲 集 · 人 間 佛 教 》 一 文 中 說 : 「 施 、 戒 、 禪 、 慧 都 不 離 於 人 類 的 道 德 , 淨 化 身 心 的 體 驗 。 從 佛 出 人 間 的 意 境 中 , 一 重 人 間 , 一 重 佛 道 。 這 , 我 們 稱 為 人 間 佛 教 的 , 不 是 神 教 者 的 人 間 行 , 也 不 是 佛 法 中 的 人 乘 行 , 是 以 人 間 正 行 而 直 達 菩 薩 道 , 行 菩 薩 行 而 不 礙 人 間 正 行 的 佛 教 。 從 來 所 說 的 即 世 間 而 出 世 , 出 世 而 不 礙 世 間 , 今 即 稱 為 『 即 人 成 佛 』 , 成 佛 而 不 礙 為 人 。 成 佛 , 即 人 的 人 性 的 淨 化 與 發 展 , 即 人 格 的 最 高 完 成 。 必 須 確 定 人 間 佛 教 決 非 同 於 世 間 的 慈 善 事 業 , 是 從 究 竟 的 佛 乘 中 來 看 我 們 人 類 , 應 怎 樣 的 從 人 而 向 於 佛 道 ! 」 他 又 說 : 「 人 性 中 , 常 是 好 的 壞 的 同 時 發 展 , 這 是 人 還 不 能 擺 脫 情 識 為 主 導 的 本 質 。 佛 法 ( 要 求 我 們 ) 轉 染 成 淨 , 轉 識 成 智 , 要 從 智 本 的 立 場 , 使 一 切 獲 得 良 好 的 增 進 。 人 類 學 佛 只 是 依 於 人 的 立 場 , 善 用 人 的 特 性 , 不 礙 人 間 正 行 , 而 趨 向 於 佛 性 的 完 成 。 」
從 上 面 這 一 段 文 字 裡 , 我 們 清 楚 地 看 到 , 即 人 成 佛 的 理 論 可 以 歸 納 為 兩 點 : 一 是 末 法 時 期 的 人 類 如 果 以 人 乘 而 趨 向 於 菩 薩 乘 , 以 人 乘 行 果 而 修 習 大 乘 菩 薩 之 行 果 , 如 是 修 習 , 方 可 得 到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 即 「 成 佛 」 ) ; 二 是 要 從 智 本 的 立 場 出 發 , 從 究 竟 的 佛 乘 中 , 善 用 人 的 特 性 , 並 且 不 礙 人 間 之 正 行 , 而 使 人 性 得 到 淨 化 與 進 展 , 如 是 修 習 就 可 以 趨 向 於 佛 性 的 完 成 。 此 二 者 , 一 是 從 人 乘 的 角 度 而 說 ( 以 人 乘 而 趨 向 菩 薩 乘 而 使 得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 是 自 利 ) ; 一 是 從 佛 乘 的 角 度 而 論 ( 從 佛 乘 而 下 化 眾 生 而 使 佛 性 的 完 成 , 是 利 他 ) 。 二 者 結 合 , 就 構 成 了 「 即 人 成 佛 」 的 理 論 。 如 果 我 們 由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建 立 及 以 無 功 用 行 而 成 就 如 來 種 性 這 兩 個 角 度 看 待 這 個 理 論 , 就 會 發 現 「 止 觀 雙 運 」 與 「 即 人 成 佛 」 兩 種 理 論 的 內 在 聯 系 。 下 面 分 析 一 下 這 個 聯 系 的 實 質 。
首 先 , 由 親 近 善 知 識 、 清 淨 屍 羅 、 勤 習 三 法 而 具 足 方 便 , 依 方 便 修 而 得 安 住 止 , 然 後 雙 修 止 觀 二 品 而 得 雙 運 轉 道 , 此 道 是 以 趣 向 菩 薩 位 為 目 標 , 以 行 菩 薩 行 乃 至 成 佛 為 終 極 , 以 圓 滿 而 無 錯 謬 的 方 便 , 以 方 便 攝 慧 ( 與 聞 思 相 應 的 慧 , 即 無 我 正 見 ) 為 特 點 的 ; 而 以 人 乘 行 果 修 習 大 乘 菩 薩 行 果 , 從 而 獲 得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的 人 間 佛 教 , 也 是 以 趨 向 菩 薩 行 果 為 目 標 , 以 修 習 菩 薩 行 果 乃 至 人 格 之 最 高 完 成 為 終 極 , 以 人 間 佛 教 事 業 的 建 設 、 圓 滿 無 暇 的 人 生 為 特 點 的 。
其 二 , 如 果 成 就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後 , 以 無 功 用 行 伏 諸 煩 惱 並 斷 煩 惱 之 種 自 然 而 成 就 如 來 種 性 , 從 而 同 時 具 足 無 量 化 他 之 功 能 , 此 道 是 以 獲 得 與 相 應 的 慧 , 以 此 慧 所 攝 之 方 便 — — 菩 薩 事 業 的 完 成 為 基 礎 的 , 以 佛 性 之 完 成 ( 不 住 涅 盤 , 誓 度 盡 一 切 眾 生 ) 為 目 標 的 ; 而 從 究 竟 的 佛 乘 的 立 場 出 發 , 善 用 人 的 特 性 , 自 然 而 使 人 性 得 到 淨 化 與 進 展 , 從 而 趨 向 佛 性 的 完 成 的 人 間 佛 教 , 也 是 以 佛 慧 為 基 礎 , 以 佛 性 之 完 成 為 目 標 的 。
其 三 , 我 們 知 道 : 止 觀 能 夠 成 就 大 小 乘 世 出 世 一 切 佛 法 之 功 德 , 正 如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 所 雲 : 「 大 小 乘 世 出 世 一 切 法 之 功 德 皆 是 止 觀 之 果 」 。 獲 得 雙 運 轉 道 之 後 能 使 自 利 利 人 之 功 德 圓 滿 , 而 人 間 佛 教 由 人 乘 行 果 而 修 習 大 乘 菩 薩 行 果 恰 恰 為 修 習 安 住 止 之 所 緣 ; 人 間 佛 教 由 人 性 的 淨 化 與 進 展 而 獲 得 佛 性 之 完 成 的 理 論 為 修 習 真 實 義 慧 之 所 依 , 為 了 修 習 安 住 止 及 雙 修 止 觀 二 品 , 定 須 人 間 佛 教 之 理 論 作 為 保 障 。
由 於 以 上 三 點 , 我 們 可 以 得 出 如 下 結 論 : 止 觀 雙 運 之 理 亦 即 是 人 間 佛 教 「 即 人 成 佛 」 的 理 論 基 礎 , 而 人 間 佛 教 「 即 人 成 佛 」 之 理 論 也 為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建 立 提 供 了 條 件 。 二 者 之 間 的 關 系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 是 並 行 不 悖 、 互 相 促 進 的 。 由 此 可 見 , 人 間 佛 教 是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之 實 踐 , 止 觀 雙 運 轉 道 是 人 間 佛 教 之 理 論 根 據 。
得 到 如 上 結 論 之 後 , 我 們 自 然 就 會 由 正 修 止 觀 之 探 討 而 聯 想 到 人 間 佛 教 之 實 現 , 由 人 間 佛 教 之 實 現 而 覺 察 到 應 以 止 觀 成 就 諸 功 德 而 莊 嚴 十 法 界 土 。 這 樣 , 我 們 就 可 以 由 止 觀 法 門 之 修 習 而 完 成 至 真 、 至 善 、 至 美 、 至 慧 的 人 格 , 由 人 間 佛 教 之 實 現 而 推 動 佛 教 利 生 之 事 業 。 有 此 二 者 , 我 們 就 可 以 成 就 一 切 佛 法 之 功 德 , 而 將 末 法 轉 變 為 正 法 了 。
人生錄入:海天 責任編輯:海天 http://hait.chudu.net/hxrs/rj/200711/33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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