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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一則新聞,說一位年經人被警察以詐欺罪移送法辦,原因是他利用電腦技術盜取網路遊戲上的「錢幣」以及「寶物」。剛開始我還以為是在開玩笑,因為大家都知道網路遊戲一切都是虛擬的,都是假的,怎麼玩到最後會真的被移送法辦呢?這不是「以假當真」了嗎?


    後來再深入研究,更是嚇一大跳,根據統計,光是在台灣到今年的八月底為止,已經有高達五百多名在學的學生和中輟生因為在網路竊盜或詐欺被移送法辦。令人 驚訝的是其中竟有高達二百多人是各地一流高中的資優生。也就是說,這些把「虛擬」當成「真實」的人,根本不是笨蛋,而且絕大部分他們的智商還很高。


 


   他們竟然可以把這些竊取來的虛擬「錢幣」或「寶物」拿來賣錢,而且還真的有人願意出錢買。這些什麼東西,免費送給我,我都還不要,但竟然真的有人願意為 這些「不值錢」的東西鋌而走險,走上犯罪之路,實在是太不值得了。我不玩線上遊戲,不知道它的「可愛之處」,所以一開始實在沒法想像為什麼年輕人願意把虛 擬的「錢幣」或「寶物」搞得像真的一樣。


 


  不過後來仔細想一想,發現確實有些道理存在。其實我們人類世界不也正是如此嗎?當我們都共同認定某些東西有價值的時候,它就有價值了。鑽石不過是比較堅硬的「石頭」,但大家共同認定它很有價值,代表著不凡的身分與地位,於是就有很多人喜歡買它,並且穿戴在身上。


 


  有人會說,這些外在的東西的價值確實是人類虛擬出來的,不過我們人類與生俱來的生理慾望卻是真實的。例如,「吃飯、睡覺、色慾」這可不是虛擬的。這話倒也不差,如果硬要說:「三餐不吃飯,肚子餓得扁扁的,全身無力說不出話來。」這件事情是「虛擬的」,那可真是打妄語。


 


  但是這也正是人類無法脫離生死輪迴的主因。當我們執著「有我」,認為這個「假我」是「真實」的時候,那麼無明煩惱就隨之而起。無明煩惱升起就帶起「業行」,接著「業行」就形成「心意識」,「心意識」一變現就落入生死輪迴。一但落入生死輪迴,就「真假難分」,就「認賊作父」,到這個階段,再來想認清什麼是「虛擬」?什麼是「真實」?那可得花費一番大功夫了。


 


  有 人會問:「為什麼這些道理我明明都知道,但往往還是做不到?」這就好像說,大家都知道錢是虛擬的,錢是身外之物,但知道歸知道,過沒多久還是繼續追求下 去。從網路上盜取虛擬「錢幣」以及「寶物」的年輕人,每個人都聰明絕頂,他哪裡會不知道這是犯法的事,只不過當慾望一來時,往往什麼都顧不得了!


 


  問題關鍵點就在於「執著有我」。當我們執著「有我」時,就好像年輕人執著於電腦虛擬世界一樣,我們覺得可笑,但他們可沉迷得無法自拔。同樣佛菩薩看凡夫眾生,一直在「我執」之中,也會覺得我們執著得很可笑又可悲。


 


  至於如何去掉我執,這就是關係到修行的功夫了。但很奇妙的,就算修行方式也是從虛擬到真實。佛教告訴我們,眾生因為執著有我,所以「以假當真」輪迴不斷,但修證解脫去執的方式卻是「以假修真」。


 


  雖然我們知道外在環境是假的,這個身體是眾緣和合而成,就算心也是幻化,但沒有外在環境,沒有這個身體,沒有幻心,請問修行從何處下手?


 


  所以當我們說「什麼都是虛擬」的時候,也不是說什麼都不用作了,其實線上遊戲還是可以玩,肚子餓了還是得吃飯,睏了還是得睡覺,要過日子還是得乖乖去賺錢,只是不要沉迷執著就好。


 


  凡夫是「貪著其事」(金剛經語),執迷不悟,向下沉淪。修行人則是「不著其事,」將之轉化為修行的材料因與動力因,向上提升。凡夫與修行人的差別就在這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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